发布时间:2017年11月27日来源:作者:admin
曹永年教授主编的《内蒙古通史》(2007初版,2009年修订本),在学术界和社会上受到广泛好评,先后获得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政府一等奖,内蒙古政府出版奖。并被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宣传部、自治区新闻出版局推荐为全区干部读物。2009年,《内蒙古通史》修订本重印出版。作者对部分史实和内容进行了补充、修订,使该书更臻完善。在《内蒙古通史》修订本出版之际,重读这部著作,对《内蒙古通史》的序论中指出的 “内蒙古各民族之间的相互融合,源远流长,规模壮阔;现今内蒙古各族人民,既含有历史上曾经存在过的所有民族的血统,相互之间也渗透融合。几千年历史发展铸就的这种亲缘关系,是我们的一份极其珍贵的历史财富”会有更深刻的体会和启迪。重读四卷本《内蒙古通史》,各民族融合、团结,共同建设内蒙古的历史线索清晰可见。
第一,战争推动下的民族融合。
战争并不是民族交往的常态,但却对扩大和加强民族间的交往、融合起着催化和促进的作用。战争是残酷的,但是战争的结果导致双方人员或降或俘或主动归附,客观上创造了历史上民族融合的条件。西汉一代,匈奴俘掠汉人不下20万,其中相当一部分人安置在内蒙古北部居住。西汉中晚期,呼韩邪单于附汉。东汉时期,匈奴转居塞内,南单于附汉。南匈奴内迁后,北匈奴不断有人降汉,边塞以内的匈奴人数多达十万。秦汉时期,为充实边防,修长城,设郡县,数以十万计的中原农民来到长城沿线。隋朝与突厥不断发生战争,雁门之围后,中原汉族劳动人民为避战乱,大量北上亡入突厥。辽太祖时期,把俘虏的汉人迁到契丹本土,主要安置在西拉木伦河和老哈河流域;圣宗时期,把俘获的中原人口充实到燕云地区;阿保机把征服的汉族人口迁到西拉木伦河以南,筑汉城。汉族人口的注入,带来了汉族的农耕技术,手工业技术,在草原建起了城市,并将中原的精神文化带到了契丹本土,如儒学、制度和礼仪等,促进了辽的繁荣。明代俺答汗经营丰州川,内地民众多逃亡于此,多达20余万,促进了该地区农业的发展。
第二,各种原因引起的民族迁徙带来民族融合。
各种原因引起的民族迁徙,最终导致内蒙古地区民族“大杂居、小聚居”格局的基本形成。内蒙古历史上,在不同的历史时期,都曾因战争、灾荒、移民、屯垦及政权更替造成大规模的民族迁徙,隋、唐、辽、金、清时期民族迁徙表现的最为突出。隋朝,突厥内附,南迁至内蒙古地区,不仅使隋与突厥的宗藩关系进一步发展,迁居漠南的突厥接近了经济、文化相对发达的中原地区,缩短了相互间来往和交流的空间距离,使内蒙古中西部地区成为农耕与游牧、中原民族与北方少数民族并存、交往和融合的大熔炉。唐朝(629年)“中国人自塞外来归及突厥前后内附、开四夷为州县者,男女一百二十余万口”。公元646年,漠北铁勒诸部归属唐朝,大漠南北,遂统一于唐朝。契丹、奚和室韦等东藩诸族也先后内附唐朝。辽代中原汉族人口为躲避战乱或其他原因,主动北上投归辽朝人数众多。金朝的民族迁徙主要表现在呼和浩特地区驻军东迁与契丹奚人的西迁。金初天辅年间,原驻守丰州的天德军调离呼和浩特,全体东迁,把呼市地区的汉人、契丹人部队调到女真人的居住区。降金的辽宗室耶律怀义则把内蒙古东部地区的契丹人、奚人带到西部地区。1117年,金世宗下令将内蒙古西部地区的契丹人迁到东部地区。清代伴随着内蒙古地区的经济开发,移民的规模大、时间久超过了历代。清代前期蒙旗的招垦和后期清政府的蒙地放垦,诱发了“走西口”和“闯关东”两股巨大的移民潮流。由于中东铁路的修筑,朝鲜族和俄罗斯族等与汉族民众一起进入内蒙古东部。大规模的民族迁徙,造成各民族政治、经济、血缘、文化上的融合,内蒙古成为中国古代民族融合的重要地区。
第三,官方的和亲与民族间的通婚,巩固了民族间的交流,深化了民族间的融合。
通婚是民族融合的重要途径,西汉时期,自公元前198年(高帝九年),“使刘敬(往匈奴)结和亲之约”以来,孝文帝及孝景帝复与匈奴和亲,通关市。汉“奉宗室女公主为单于阏氏”,武帝即位“明和亲约束,厚遇,通关市”。公元前33年王昭君出塞。“和亲”维持了汉匈间60年和平局面。魏晋南北朝时期,民族间的通婚表现为拓跋鲜卑与汉族通婚,以及六镇地区各民族间的通婚。辽金西夏时期,主要是家族及民族间的通婚。如韩知古家族与契丹欧古尼和萧氏家族的通婚,耿崇美家族与耶律氏家族通婚。清代“满蒙联姻”是国策,对于满蒙两个民族影响深远。随着内地移民涌入内蒙古,民间蒙汉两个民族通婚现象更加普遍。
第四,互市贸易,促进了民族间的经济和文化交流。
《通史》以较大的篇幅记录了历史上内蒙古地区各民族间的经济交流。匈奴与汉的关市规模相当可观,“驱牛马万余头来与汉贾客交易”。中原丝绸、衣物、食物、手工业品不断输入到匈奴地区。每次和亲队伍也带去众多工匠及财物。内蒙古中南部地区成了汉、匈奴、乌桓、鲜卑共同生息繁衍的地方。公元607年与公元608年,隋炀帝两次出塞北巡,行宫制作精良,功能齐全,展示和传播了中原的制作工艺。唐朝的商道紧密了内蒙古地区与内地的联系。当时经过内蒙古地区的商道有4条,南北向的有两条,东西向的有两条,促进了回纥与唐朝、回鹘与室韦、回鹘与契丹等之间的经济贸易往来。也使许多回纥人开始弃牧从商,常驻中原。辽与中原经济交流主要是通过南北朝廷间的政治馈赠,以及南北边界地带的榷场贸易和走私贸易实现的。辽与西夏的经济交流主要是通过政治馈赠和榷场贸易进行。元代的轻税和免税政策,以及在交通要道上派兵保护商旅往来,吸引了大批蒙古贵族、色目商人以及意大利商人前来元上都从事商业活动。元代还建立了四通八达的驿站系统,加强与全国各地特别是边疆的联系。明朝虽然修建了长城,但是长城一线的许多关口成为蒙汉人民交往贸易的通道和场所,如大同得胜市口,蒙古民众“贡市往来接踵塞上”,宣府张家口堡也成为蒙汉交流贸易集散地。长城成了蒙汉民族经济文化交流融合带。俺答封贡,是明蒙关系史上划时代的事件。明蒙开始以封贡互市的形式友好往来,开创了明蒙之间以和平交往为主流的新局面。清代,边口互市与“旅蒙商”贸易,是蒙古各部与中原互通有无的主要途径。内蒙古地区的城镇,如归化城、多伦、赤峰、包头等,都是各条驿道的中心,又是交通台站的枢纽。城镇和商业的发展,活跃了边疆民族地区的商品经济流通,加强了中原地区与北部边疆地区的经济、文化交流。
第五,政治上,建立专门的管理民族事务的机构或采取相应的民族政策。
建制设官既是中央王朝加强对边疆地区控制的手段,同时也是使边疆地区融入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重要因素,从战国时期开始,中原各诸侯国就陆续在内蒙古南部地区设置行政建制。秦汉以来,中原王朝都根据“因俗而治”的原则,在内蒙古地区设置统治机构。隋朝,专门管理民族事务的机构主要是在中央的尚书省所辖的礼部及九寺中的鸿胪寺。在地方,有的郡直接设在边疆民族地区,也处理诸如朝贡,互市等边疆民族事务。唐设立燕然都护府主管漠北事务,下辖羁縻府州十三个,分别以各部酋长为府州都督,间接管理居住和活动在内蒙古地区的少数民族。并在突厥、铁勒、契丹、奚和室韦等北方少数民族设立了数十个羁縻府州。后又设立了管理各地羁縻州的都护府或都督府。元代置腹里七路,即德宁、净州、泰宁、集宁、应昌、全宁、宁昌和砂井总管府。它是蒙古固有的忽必、恩赐地分封制与汉法官僚制度的嵌合,是元朝二元政治体制的产物和表现。这些在诸王牧地上建置的行政机构,有利于民族间的交往和融合。清代设有严密、完整的组织机构,以确保对少数民族的统治。组织机构从理藩院尚书、侍郎,中经各司属机构,直到基层办事人员。在广大蒙、藏、维少数民族居住地区,几乎都派有理藩院官员,来管理少数民族地区的各种事务。设置八旗军事驻防体系,控制边疆地区,控制内蒙古。政治上则采取盟旗制度,对漠南地区进行掌控。这在本书第三卷第二章中有所体现。民国时期,袁世凯政府设置蒙藏事务处、蒙藏事务局及蒙藏院;南京国民政府专门设立了主管蒙藏少数民族事务的机构—蒙藏委员会。这在本书第四卷第二章中有所体现。中共早期,关于内蒙古民族解放的正确方针政策的实施和中共内蒙古地区组织的建立与发展,组织大规模的群众运动、领导内蒙古人民进行了长期的艰苦的反抗斗争,并最终取得胜利。如大青山抗日游击根据地的开辟与发展,及其骑兵游击战争等等。抗战胜利后,中共对内蒙古采取的民族区域自治政策,成立了内蒙古自治政府。这在本书第四卷第二章、第四章有所体现。
第六,部分少数民族的汉化与部分汉族的少数民族化。
随着民族融合程度的加深,各民族间的互相认同成为必然,这主要表现为部分北方民族的汉化和部分汉族融入北方民族。魏晋南北朝时期,魏孝文帝实行汉化拓跋鲜卑政策,从政治典章、礼乐文物等方面一一进行改革,改胡服、胡语等等,大大地推动了拓跋鲜卑汉化。六镇鲜卑地区居住着大量的匈奴、鲜卑、高车人,与汉人聚居,多种民族的杂居共处,使六镇的汉人逐渐鲜卑化,胡汉杂糅。主要表现在少文多武、鲜卑语的使用等。东魏政权建立后,尚鲜卑、贱汉人,也导致部分汉人鲜卑化。以宇文泰为中心的武川镇军人集团,建立西魏、北周,北周也大力提倡鲜卑府兵的八部、八国化和关陇乡兵的鲜卑化。辽金西夏时期,汉族人的契丹化。汉族人被赐国姓,用契丹名,使用契丹字,生活习俗是番汉风俗相杂,部分汉族人华夷之观淡化,并逐渐融入契丹人之中。这样的例子在内蒙古的历史上不胜枚举。
《通史》对内蒙古历史上民族融合过程的叙述细致入微,上述所举不过其荦荦大者,但我们仍能从中把握内蒙古历史发展的主流与大势。